律所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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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生日会︱射手座
幸逢冬日,万物静藏,冬风拂面,带来了今日的小欢喜。12月18日,伴着冬日的暖阳,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射手座寿星们迎来了他们的专属生日会。
朱昊律师为三峡能源建设管理分公司东部建设管理部开展专题讲座
2024年12月20日,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昊律师应邀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东部建设管理部(下称“三峡东部建设管理部”)开...
我所成功入选全省首批涉外法律服务重点机构培育对象
为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实务能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近日,省司法厅印发了首批涉外法律服务重点机构培育对象名单,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荣列其中!
谷胜庆律师荣获“南京18’法律咨询广场活动”表彰
由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文旅局、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图书馆共同发起的南京18’法律咨询广场活动肇始于1994年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组织收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2024年12月13日是第十一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也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7周年。
孙勇主任又一立法建议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
2024年12月5日,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律师在《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出的立法建议被采纳,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特为孙勇主任颁发立法建议...
三法所成功入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
为强化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保障破产审判工作高效推进,结合我市破产审判实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破产管理人分级动态调整工作。
三法所律师王和平、曹登辉分别获聘为玄武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
12月4日,时值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玄武区举行第二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杨冬律师当选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12月2日至3日,由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主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承办,宿迁市法学会、宿迁市律师协会协办的江苏...
三法“宪”礼︱三法律师开展“国家宪法日”公益宣讲活动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本周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王艳芳律师应邀赴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授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
三法所高级合伙人朱昊律师应邀为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专题讲座
2024年11月15日,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昊律师应邀赴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法润登记”——不动产登记案件的类型化分析》专题讲座。
王和平、朱启骞律师论文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研讨会”一等奖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设立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研究基地是司法机关与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重要阵地。
抢注他人有影响力的商标:应予无效宣告
近日,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王馨、金卉律师承办的“哥老官”商标无效宣告一案
“双反”背景下的伪报原产地走私
“双反”通常指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两种贸易救济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对“双反”措施做了相应的规定。在国际贸易冲突大...
王和平、曹登辉、潘祥获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奖
2024年11月9日,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4)学术年会在连云港召开。
创新规则 化解群体矛盾︱三法律师妥善处理村民债权债务难题
近日,某地57户村民拿到了偿债款项,这是三法律师充分发挥律师专业力量、创新办案思路,积极助力一场涉及群体矛盾顺利解决的生动体现。
三法所管理合伙人王和平受邀为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专题授课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专题培训。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和平应邀作《不...
数学思维和有效辩护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法生日会︱天秤座&天蝎座
秋意正浓时,生辰如约至。11月1日,在这充满丰收喜悦的时节,三法所的天秤座和天蝎座小伙伴们迎来了他们的金秋生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