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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所代理“金陵十二钗”烟标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13-08-05 阅读量:0次
已故国画大师刘旦宅的家属诉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苏中烟公司)烟标侵权案,2013年6月27日上午在上海普陀区法院一审开庭。三法律师事务所孙勇、杨冬律师作为江苏中烟公司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在其生产的“南京过滤嘴香烟·金陵十二钗”烟盒上使用了经裁切修改的
此案件涉及我国已故国画大师刘旦宅先生和南京市大型国有企业,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相关情况已被中央电视台一套、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扬子晚报、新民晚报、现代快报等媒体报导,新浪网、凤凰网、正义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进行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