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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7 阅读量:0次
2026年5月11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为防止核心资产毁损、资质吊销、经营中断、重整失败,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现面向社会公开募集共益债资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系内河港口重资产企业,拥有京杭运河主航道岸线998米、港口经营许可证、水工建筑物、大型港机设备及30余名专业团队。其岸线、资质、水工资产等均具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灭失不可逆的行业特殊性。
二、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拟募集共益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年化利率不超过10%。资金专项用于以下共益性支出:
1.证照维护费用:港口经营许可证年审、安全评价、环保检测、资质续期、监管整改等;
2.职工社保薪酬:重点保障在岗职工社保以及必要的工资支付及劳保费用等,以保证万一发生工伤,职工能享受工伤保障。
3.下列必要支出:
(1)日常经营支出:码头运营、装卸作业、油料、耗材、水电费、现场管理、安全管理;
(2)资产维保支出:设备日常巡检、预防性维保、防腐防锈、小修小补、应急维修;
(3)必要办公费用:维持正常办公、税务申报、法务合规、资料整理等。
上述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管理人全程监管,不用于清偿旧债、不用于股东分红、不用于非必要开支,全部服务于保全资产、维持经营、稳定职工、推进重整、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
三、募集方式、投资人条件及评选方式
1.募集方式:由管理人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明确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清偿顺序等,利率年化不超过百分之十。
2.投资人条件:具有合法资金来源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可共益债的法律性质及清偿顺序;接受年化利率不超过10%、金额按月实际需要借入的安排;
3.评选方式: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小组进行评选,同等条件下,利率较低者优先入选。
四、清偿安排
1.清偿顺序:本次募集系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产生的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的规定,属于共益债务。
2.还款来源:以债务人未来经营收入盈余款项、重整投资款、资产处置款等破产财产中随时清偿。
五、资金监管与信息披露
1.管理人全程监管资金使用,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按月披露资金流向与支出明细。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为破产程序中的共益债投资,虽具有法定优先清偿顺序,但仍存在经营不可预期、资产处置困难等风险,投资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七、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1.报名材料:投资人基本情况说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金来源说明;拟投资金额、利率、期限等初步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管理人指定接收人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人:王淑文15162923672;李朦15396961258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A区9楼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
3.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
八、其他事项
管理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安排、中止或终止招募的权利,有权对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特此公告。
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15日
三法所破产业务团队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润和创智中心C幢6、7层
电话:025-58599060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江北新区浦滨路211号基因大厦一期B栋11楼
电话:025-58101775
江苏三法(江阴)律师事务所
江阴市人民东路1091号佳兆业广场806、807室
电话:0510-80666369
江苏三法(扬州)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兴城西路4号星辰商务广场12楼
电话:0514-86027888
江苏三法(镇江)律师事务所
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88号中建大厦20层
电话:0511-85988666
江苏三法(淮安)律师事务所
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淮安软件创意科技园B1幢6层
电话:0517-81562998
江苏三法(宜兴)律师事务所
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21号经贸大厦1702室
电话:0510-80768301
为防止核心资产毁损、资质吊销、经营中断、重整失败,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现面向社会公开募集共益债资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系内河港口重资产企业,拥有京杭运河主航道岸线998米、港口经营许可证、水工建筑物、大型港机设备及30余名专业团队。其岸线、资质、水工资产等均具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灭失不可逆的行业特殊性。
二、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拟募集共益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年化利率不超过10%。资金专项用于以下共益性支出:
1.证照维护费用:港口经营许可证年审、安全评价、环保检测、资质续期、监管整改等;
2.职工社保薪酬:重点保障在岗职工社保以及必要的工资支付及劳保费用等,以保证万一发生工伤,职工能享受工伤保障。
3.下列必要支出:
(1)日常经营支出:码头运营、装卸作业、油料、耗材、水电费、现场管理、安全管理;
(2)资产维保支出:设备日常巡检、预防性维保、防腐防锈、小修小补、应急维修;
(3)必要办公费用:维持正常办公、税务申报、法务合规、资料整理等。
上述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管理人全程监管,不用于清偿旧债、不用于股东分红、不用于非必要开支,全部服务于保全资产、维持经营、稳定职工、推进重整、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
三、募集方式、投资人条件及评选方式
1.募集方式:由管理人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明确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清偿顺序等,利率年化不超过百分之十。
2.投资人条件:具有合法资金来源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可共益债的法律性质及清偿顺序;接受年化利率不超过10%、金额按月实际需要借入的安排;
3.评选方式: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小组进行评选,同等条件下,利率较低者优先入选。
四、清偿安排
1.清偿顺序:本次募集系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产生的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的规定,属于共益债务。
2.还款来源:以债务人未来经营收入盈余款项、重整投资款、资产处置款等破产财产中随时清偿。
五、资金监管与信息披露
1.管理人全程监管资金使用,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按月披露资金流向与支出明细。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为破产程序中的共益债投资,虽具有法定优先清偿顺序,但仍存在经营不可预期、资产处置困难等风险,投资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七、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1.报名材料:投资人基本情况说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金来源说明;拟投资金额、利率、期限等初步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管理人指定接收人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人:王淑文15162923672;李朦15396961258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A区9楼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
3.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
八、其他事项
管理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安排、中止或终止招募的权利,有权对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特此公告。
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15日
三法所破产业务团队
三法所破产业务团队成立于2008年,由30余名专职律师和商务、财务及行政辅助人员组成,队伍稳定且专业性强。团队内部分为资产组、经营组、债权组、职工组和综合组,每组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具有完备的工作制度、预案系统,能够针对业务的不同情况,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作为首批进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单位,自2007年以来,先后办结了200余起破产案件,成功处理了多起在南京具有重要影响的案件,三法所破产业务团队积极挽救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承办的破产案件先后入选江苏2017年、2018年、2021年度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20-2022)》、 2022年度南京市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等。
三法所破产业务团队不仅拥有专业化人才、丰富的成功经验,而且储备了大量投资机构资源,可根据案件需要快速对接,保障案件的顺利推进,最大化实现各方利益。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润和创智中心C幢6、7层
电话:025-58599060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江北新区浦滨路211号基因大厦一期B栋11楼
电话:025-58101775
江苏三法(江阴)律师事务所
江阴市人民东路1091号佳兆业广场806、807室
电话:0510-80666369
江苏三法(扬州)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兴城西路4号星辰商务广场12楼
电话:0514-86027888
江苏三法(镇江)律师事务所
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88号中建大厦20层
电话:0511-85988666
江苏三法(淮安)律师事务所
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淮安软件创意科技园B1幢6层
电话:0517-81562998
江苏三法(宜兴)律师事务所
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21号经贸大厦1702室
电话:0510-80768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