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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


孙勇律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一级律师
江苏省人大代表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中共南京市委法律顾问
江苏省总工会法律顾问
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
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江苏省优秀律师
江苏知名律师
南京十佳律师
南京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
历任社会职务:
江苏省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
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江苏省律师协会“两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南京市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理事长
南京市法学会第四届常务理事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 执行理事长
孙勇律师自1985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得到了律师行业内外充分肯定,先后被评为首届“南京市优秀律师”、第二、三届“南京市十佳律师”、“南京市人民满意律师”、“江苏省优秀律师”、“江苏知名律师”、“南京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历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市法学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兼任惩戒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两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
孙勇律师2003年当选为江苏省人大代表后,积极参政议政,先后向省人大提交《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推进教育法治化》、《从实现宪法权利、保护人权的高度重视、保障律师侦查阶段会见权》、《关于规范国家赔偿操作程序的建议》、《关于进行江苏省律师执业环境调查的建议案》、《关于修改〈南京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建议案》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议案,对于“法治江苏”的建设和律师执业环境的优化提出具体意见,引起各方面重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公安厅先后就孙勇律师提出的建议给予肯定性答复,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就律师会见专门制定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解决办法,极大地促进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和律师的执业保障。
孙勇律师带领的三法律师事务所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文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夏京胜律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夏京胜律师自1989年取得律师资格以来已从事专职律师二十余年,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经验,是国内较早从事全程企业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
夏京胜律师在长期的企业法律顾问实践中,从事大量企业法制化管理、诉讼及非诉讼工作,涉及企业运作中几乎所有的法律问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夏京胜律师担任数十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协助企业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和发展,组织和完成生产型企业的关停并转与清算,大型国有企业、房地产企业的改制、竞拍、转为股份制公司的整套程序工作。早在2001年,夏京胜律师受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委托,为南京太恒新型材料公司破产项目担任破产清算领导小组律师。2004年受聘为南京雨花编织二厂清算领导小组律师,同年受聘为南京梅山化工总厂清算小组律师。2004年至2006年受南京市雨花台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雨花台区国资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为南京楚天物业公司、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南京市雨花台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南京钟灵塑业有限公司、南京鑫雨建筑工程公司、南京腾达装饰配套工程公司等数家单位的改制提供了优质专项法律服务,在企业破产、改制清算案件中涉及的数百起诉讼中积累了丰厚经验。
夏京胜律师同时擅长医疗纠纷法律实务,曾在多家医疗机构担任法律顾问,仅在南京市第一医院即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长达20年,处理过数起重大医疗争议案件。2009年,在社会上造成广泛影响的南京第一医院诉南方周末报社侵犯名誉权一案中,夏京胜律师在维护患者权益的同时,保护医方的合法权益,作为原告代理成功胜诉,为维护医患关系,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专业领域: 合同法、企业改制破产清算、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医疗纠纷法律实务


周羽正律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一级律师 法学博士 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生导师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案件 调解员
江苏省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 副主任
江苏省青年联合会 委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 主任
南京市律师协会 副秘书长
南京市法学会 副秘书长
江苏省劳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泰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 副理事长
部分荣誉
南京市市委调研成果一等奖 2000
“江苏知名律师” 2002
南京市“优秀青年律师”、“南京新兴行业青年风云人物”、“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2004
“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2005
"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业绩奖" 2007
周羽正律师1991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执业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深厚,擅长于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公司治理、企业投融资、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理等非诉讼项目的整体筹划及纠纷调处。
周羽正律师是集法律教育、司法实践、法学研究于一体的学者型律师,尤其在刑事方面,他在办理“顾存宾涉嫌偷税案”时,论证了1997年《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脱节,使得该案被撤销,嗣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印证了他的判断。他承办的“孙爱勤受贿,商业贿赂案”无罪辩护成功并被送作最高院2002年第六期《公报》案例。周羽正同志在《法学》、《法制日报》等刊物先后发表了《私录资料合法性的界定》、《合同解释主体》、《合同法的发展方向》、《转型期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现状及趋势分析》、《SARS事件中的流动人口控制》、《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源及对策分析》等论文30余篇,参编教材3部。


南京市十佳律师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副秘书长
专业领域:
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公司重组并购、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法律业务
历任社会职务:
中国并购公会江苏分会 执行秘书长
南京师范大学 兼职教授
工作经历:
戎浩军律师, 1969年8月生,南京大学法律硕士,二级律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1995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恪守职业道德,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先后担任南京市交通建设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产权市场处、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南京市建邺区商务局、江苏金浦集团、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泰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招商局、南京市江宁区建工局等三十余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本科: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
研究生:南京大学
发表论文: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法律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方法及法律规制分析》
《刑讯逼供的对策研究--以刑事诉讼价值取向为视角》


擅长民事、商事和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