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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二十三载,孙勇主任以法治信仰书写代表使命
2026年2月3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孙勇携议案参会,建议加快制定《江苏省国际商事仲裁发展促进条例》,以进一步提升全省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为全省高水平对外开放筑牢法治保障。
自2003年当选以来,孙勇主任已连任五届江苏省人大代表。二十三载春秋,他始终坚守初心,将法治信仰融入履职全过程,用责任诠释代表使命,用情怀回应群众期盼,在呼应时代发展与回应人民期盼中用专业力量书写着新时代人大代表的责任与担当。

参与地方立法:从“国家公祭保障”到“公共法律服务”

孙勇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润和创智中心C幢6、7层
电话:025-5859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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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淮安软件创意科技园B1幢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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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当选以来,孙勇主任已连任五届江苏省人大代表。二十三载春秋,他始终坚守初心,将法治信仰融入履职全过程,用责任诠释代表使命,用情怀回应群众期盼,在呼应时代发展与回应人民期盼中用专业力量书写着新时代人大代表的责任与担当。

参与地方立法:从“国家公祭保障”到“公共法律服务”

2018年5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受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立法前评估及草案起草工作。在孙勇主任带领下,课题组通过45个日日夜夜的努力认真、细致和全面的立法前评估,先后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访谈会、讨论会、论证会、办公会30余次,共形成了40余份、近10万字的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完成调查报告和调研报告10份,汇编立法参考资料近200万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14万字立法前评估报告及附件,圆满起草了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建议稿。
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于2018年12月13日正式施行。这既是全省首部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委托律师团队起草的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本次受托立法具有重要的开创性意义,充分发挥律师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如果说《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的诞生源于强烈的现实需求和深厚的历史背景,那么《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制定则基于不同的社会需求。
2011年11月,江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在全国率先提出要“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但孙勇主任在履职中发现相关政策文件效力层级较低,刚性约束力不强,新情况、新问题又不断出现,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作出顶层制度设计。于是他带领律所工作人员自费前往南京、苏州、常州和淮安等地调研。2019年,孙勇主任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的建议”。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该建议列为2019年度重点督办建议。2020年省人代会上他领衔提出了《关于制定〈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议案》,被省人大常委会采纳并列入立法计划。2022年12月1日,《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正式施行。
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于2018年12月13日正式施行。这既是全省首部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委托律师团队起草的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本次受托立法具有重要的开创性意义,充分发挥律师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如果说《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的诞生源于强烈的现实需求和深厚的历史背景,那么《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制定则基于不同的社会需求。
2011年11月,江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在全国率先提出要“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但孙勇主任在履职中发现相关政策文件效力层级较低,刚性约束力不强,新情况、新问题又不断出现,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作出顶层制度设计。于是他带领律所工作人员自费前往南京、苏州、常州和淮安等地调研。2019年,孙勇主任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的建议”。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该建议列为2019年度重点督办建议。2020年省人代会上他领衔提出了《关于制定〈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议案》,被省人大常委会采纳并列入立法计划。2022年12月1日,《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正式施行。
积极建言献策:以高质量建议推动法治落地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更是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履职二十三年来,孙勇主任始终牢记代表使命,立足法治建设重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建言献策、主动担当作为,先后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三十余部法律法规的论证、调研、修订等工作,同时围绕促进法治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等重点,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3年省人代会上,孙勇主任提出了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建议,并连续7年呼吁通过制度落实《律师法》的实施。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专门召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与他多次沟通,之后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分别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律师法> 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的通知》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通知》,这在全国属于首例,标志江苏依法治省走在全国前列。
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孙勇主任提出了“关于加快建立高水平刑事辩护律师库的建议”,建议从全省律师队伍中选拔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加快推进刑事辩护律师库的建立,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持,该建议被省人大评为2018年度优秀建议,并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2019年重点处理建议。
2021年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孙勇主任提出第1148号建议: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江苏省办理“醉驾”案件的规范性文件。该建议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醉驾调研课题组,历时9个月形成《江苏省检察机关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试行)》,并于2021年9月9日下发全省检察机关执行。《办案指引》实施后,危险驾驶类案件整体受理数呈下降趋势,不起诉率逐步提升,办案标准趋于统一。该建议还被写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0月、12月,在《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孙勇主任结合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提出的立法建议分别被采纳,并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这份认可,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肯定,更是对他二十三年坚守履职初心的最好诠释。
二十三载履职路,孙勇主任始终以法治为帆、以民意为向,用专业诠释担当,用坚守践行使命。未来,孙勇主任将继续怀揣法治信仰、坚守代表使命,在履职路上步履不停、笃行不怠,以更多务实举措、更高质量建议,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平安江苏,持续贡献法律人的智慧力量,书写更加完美的履职答卷。
2003年省人代会上,孙勇主任提出了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建议,并连续7年呼吁通过制度落实《律师法》的实施。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专门召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与他多次沟通,之后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分别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律师法> 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的通知》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通知》,这在全国属于首例,标志江苏依法治省走在全国前列。
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孙勇主任提出了“关于加快建立高水平刑事辩护律师库的建议”,建议从全省律师队伍中选拔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加快推进刑事辩护律师库的建立,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持,该建议被省人大评为2018年度优秀建议,并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2019年重点处理建议。
2021年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孙勇主任提出第1148号建议: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江苏省办理“醉驾”案件的规范性文件。该建议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醉驾调研课题组,历时9个月形成《江苏省检察机关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试行)》,并于2021年9月9日下发全省检察机关执行。《办案指引》实施后,危险驾驶类案件整体受理数呈下降趋势,不起诉率逐步提升,办案标准趋于统一。该建议还被写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0月、12月,在《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孙勇主任结合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提出的立法建议分别被采纳,并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这份认可,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肯定,更是对他二十三年坚守履职初心的最好诠释。
二十三载履职路,孙勇主任始终以法治为帆、以民意为向,用专业诠释担当,用坚守践行使命。未来,孙勇主任将继续怀揣法治信仰、坚守代表使命,在履职路上步履不停、笃行不怠,以更多务实举措、更高质量建议,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平安江苏,持续贡献法律人的智慧力量,书写更加完美的履职答卷。

孙勇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优秀律师、南京十佳律师、南京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长期为各类政府机关、大型国企与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复杂民商事、行政案件。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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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5-58599060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江北新区浦滨路211号基因大厦一期B栋11楼
电话:025-58101775
江苏三法(江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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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0-80666369
江苏三法(扬州)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兴城西路4号星辰商务广场12楼
电话:0514—86027888
江苏三法(镇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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