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25-58599060
邮 编
210012
三法动态 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三法动态 >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开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专题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5-12-17
       2025年12月13日是《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施行的第7年。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青少年铭记历史、缅怀先烈,12月10日、12日,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草案执笔人杨博炜律师先后前往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外国语学校雨花国际学校开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专题宣讲活动。
进企业 凝聚奋进力量
       12月10日,在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杨博炜律师围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的立法精神与核心要义,向企业员工系统阐释了《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在地方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同大家一起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例》的法治价值与时代内涵,自觉成为爱国主义精神的践行者、历史记忆的坚定守护者。
       宣讲现场气氛庄重而热烈,大家全神贯注聆听讲解,积极参与互动交流。与会员工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对《条例》有了更全面深入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历史责任感和爱国情怀,今后,将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实际行动,在各自岗位上展现新时代奋斗者的责任与担当。
进校园 厚植爱国情怀
       12月12日下午,杨博炜律师走进南京外国语学校雨花国际学校,为学校师生带来一场主题鲜明、内涵深刻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专题宣讲。
       讲座中,杨博炜律师针对青少年群体的认知特点,通过生动讲述和互动交流,向同学们普及了《条例》的基本情况以及其对青少年教育的指导意义。他勉励同学们要以史为鉴、珍爱和平,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担当起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接班人。
       未来,三法所将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持续开展《条例》宣讲等公益普法活动,凝聚守护历史记忆、传承民族精神的社会共识,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弘扬民族精神、培育家国情怀贡献法治力量。

关于《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
       南京大屠杀历史是中华民族的深重苦难,是国人永久的沉痛记忆。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立法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8年5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受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立法前评估及草案起草工作。在孙勇主任带领下,课题组通过45个日日夜夜的努力认真、细致和全面的立法前评估,先后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访谈会、讨论会、论证会、办公会30余次,共形成了40余份、近10万字的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完成调查报告和调研报告10份,汇编立法参考资料近200万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14万字立法前评估报告及附件,圆满起草了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建议稿。
       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于2018年12月13日正式施行。这既是全省首部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委托律师团队起草的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
       本次受托立法具有重要的开创性意义,充分发挥律师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此后,三法所充分发挥经验优势先后受托起草《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充分展现了三法律师以专业为笔,书写责任与担当的卓越风采!


杨博炜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立法小组成员,曾参与条例草案的执笔起草工作。
       曾经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并曾获得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等称号。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润和创智中心C幢6、7层
电话:025-58599060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江北新区浦滨路211号基因大厦一期B栋11楼
电话:025-58101775
 
江苏三法(江阴)律师事务所
江阴市人民东路1091号佳兆业广场806、807室
电话:0510-80666369
 
江苏三法(扬州)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兴城西路4号星辰商务广场12楼
电话:0514—86027888
 
江苏三法(镇江)律师事务所
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88号中建大厦20层
电话:0511-85988666
 
江苏三法(淮安)律师事务所
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淮安软件创意科技园B1幢6层
电话:0517-8156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