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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隐藏在政策分歧下的民事欺诈与违约

发布时间:2025-10-10
最高法指令省院再审并明确要求进行损失鉴定,案件迎来决定性突破   
       近日,由我所张超主任、阮梦婷和宋杨组成的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备受关注的外地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在经历一审、二审败诉后,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申请再审,最终迎来决定性胜利。最高法指令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省高院”)再审本案,完全采纳本所律师的代理意见,明确要求对案涉损失进行司法鉴定并予以赔偿。此案的重大拐点,不仅是法律专业的胜利,更是三法所长期坚持系统化人才培养、深耕复杂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硕果。
案情回顾
招商引资背后的“权证陷阱”
       本案原告系一家数年前响应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号召而入驻的外地企业(下称“投资企业”)。在当地政府的安排下,投资企业与本土一家国有企业(下称“出租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并投入巨资建设厂房、购置设备。然而,出租方隐瞒了其出租的土地已经不可能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证这一根本性瑕疵。数年后,因有关部门整治土地问题,投资企业建设的厂房及设备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遭受毁灭性打击。事发后,出租方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诉讼历程
陷入僵局,维权无门
       为维护自身权益,投资企业提起诉讼。然而,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原审法院未能准确界定出租方的核心违约责任,投资企业的赔偿请求均被驳回,陷入绝境。
绝地反击
最高法指令再审,案件迎来新曙光
       在一审判决败诉后,投资企业委托张超律师团队,律师团队深入研究案情后坚定认为:“本案的核心并非复杂的政策问题,而是清晰的民事欺诈与违约。出租方隐瞒不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重要事实,是导致强拆和损失的直接原因,应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团队逻辑严密地阐述了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重大错误,并前往当地取证,强力主张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通过损失鉴定来确定赔偿数额,遗憾的是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超律师团队代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经审查,完全认同本所律师的代理观点,作出裁定,指令省高院再审本案,并明确要求对投资企业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出租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裁定为案件的逆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意义
法律守护投资信心
       本案清晰界定了在政府招商引资背景下,民事主体不能以“政府行为”为由免除其基本的诚信义务和合同责任。同时也昭示了中国的司法体系能够,也愿意为诚实守信的投资者,特别是外来投资者,提供终极的、有效的法律救济,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张超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处理复杂民商事诉讼、公司法、破产重整等法律业务。张超律师为南京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咨询网专家、最高人民法院三巡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院外专家、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阮梦婷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三法所青委会成员,擅长处理民商事法律纠纷,曾获得第二届“紫金杯”南京律师辩论大赛优秀辩手称号,现为南京市顶山街道南苑社区和玄武区樱铁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过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件,代理的再审案件曾被最高人民法院,上海高院指令并发回重审。
宋杨律师
       苏州大学法律硕士,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政府法治事务及民商事纠纷解决,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长期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能够精准分析法律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在政府法治方面,宋杨熟悉行政规范及政策操作流程,为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合法合规建议;在民商事领域,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治理等问题的处理,致力于为客户高效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实现利益最大化。宋杨秉承专业、稳健、务实的服务理念,注重与客户沟通协作,力求每一项法律事务都落实到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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