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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所受托起草《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入选地方立法十大范例

发布时间:2025-03-24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评选的“地方立法十大范例”的活动圆满结束。活动经形式审查、专家函评、终审委员会评审等环节,并经过一个月的公示,最终推选出“地方立法十大范例”。由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受托起草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名列其中!
       南京大屠杀历史是中华民族的深重苦难,是国人永久的沉痛记忆。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立法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8年5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受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立法前评估及草案起草工作。在孙勇主任带领下,课题组通过45个日日夜夜的努力认真、细致和全面的立法前评估,先后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访谈会、讨论会、论证会、办公会30余次,共形成了40余份、近10万字的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完成调查报告和调研报告10份,汇编立法参考资料近200万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14万字立法前评估报告及附件,圆满起草了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建议稿。
       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于2018年12月13日正式施行。这既是全省首部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委托律师团队起草的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
       本次受托立法具有重要的开创性意义,充分发挥律师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此后,三法所充分发挥经验优势先后受托起草《江苏省革命类历史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条例》《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等多部条例,充分展现了三法律师以专业为笔,书写责任与担当的卓越风采!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未来,三法所将秉持砥砺奋进的精神,持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地方立法工作,以实际行动在推动完善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践行三法律师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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