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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平律师受邀为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作新《公司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4-09-30
       9月23日,为深入学习贯彻新《公司法》,加强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能力,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和平律师作了题为《新〈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设有主分会场,主会场由江苏石油分公司领导班子、首席专家、安全总监、副总师及中层正职等十余人现场参会,十五个分会场由十三个地市级公司、中石化壳牌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县公司经理、油库主任共百余人线上参会。
       讲座中,王和平律师首先回顾了《公司法》30年来的修订历程,介绍了每一次修法的背景、目标及重点变化,随后详细阐释了新《公司法》修订重点在优化公司设立和退出制度、更新公司资本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新规定和新亮点,通过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指导性案例,围绕新《公司法》下公司登记、股权转让、公司决议等重点问题,并结合其承办的重大公司法案件,详细解读了司法实践中公司经营实务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为与会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指导。
       参会人员在培训过程中与王和平律师积极互动,讲座取得了良好效果,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和领会讲座内容,积极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共同推动公司的法治建设。王和平律师表示,作为国企的法律顾问,我们有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为国家重要骨干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王和平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诉讼法学博士,高级律师,南京市玄武区人大代表,南京市十佳律师,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担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公安厅、南京市政府、宿迁市政府等机关法律顾问,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专家,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律协行政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南京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长期专注于公司法、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等重大民商事纠纷处理,以及行政与民商交叉争议解决,为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曾成功代理过多起重大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入选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选》《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商事审判指导》《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等权威指导刊物,部分意见被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个案批复采纳。同时,在《人民论坛》《江苏社会科学》《中国律师》等全国性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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