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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看完这篇就懂了
女子开使馆车违停叫嚣有外交豁免权
“懂什么叫使馆车吗?懂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
近日,一段关于违规停车的视频引发关注。北京一使馆牌照车辆在路中央停车,影响过往车辆通行,驾车女子态度恶劣地称自己有外交豁免权。
“使馆车就可以随便停是吗?就能堵在人家门口是吧?”后方堵车司机报警后,交警到达现场处理。

巫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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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什么叫使馆车吗?懂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
近日,一段关于违规停车的视频引发关注。北京一使馆牌照车辆在路中央停车,影响过往车辆通行,驾车女子态度恶劣地称自己有外交豁免权。
“使馆车就可以随便停是吗?就能堵在人家门口是吧?”后方堵车司机报警后,交警到达现场处理。

警方通报
6月19日,“平安北京”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一外交号牌车辆在朝阳区广信街与广泰东路十字路口处因停车引发纠纷。经警方初步调查,涉事车辆登记在一国际组织名下,6月16日上午,徐某某(男,61岁)与余某(女,58岁,就职于该国际组织)夫妇驱车至该地点,将车停靠在机动车道上,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后在他人提醒时仍拒绝挪车,并辱骂他人、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对于上述交通违法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对工作中发现的余某夫妇违规饲养犬只的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对余某存在的治安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已立为行政案件开展工作。
6月19日,“平安北京”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一外交号牌车辆在朝阳区广信街与广泰东路十字路口处因停车引发纠纷。经警方初步调查,涉事车辆登记在一国际组织名下,6月16日上午,徐某某(男,61岁)与余某(女,58岁,就职于该国际组织)夫妇驱车至该地点,将车停靠在机动车道上,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后在他人提醒时仍拒绝挪车,并辱骂他人、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对于上述交通违法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对工作中发现的余某夫妇违规饲养犬只的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对余某存在的治安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已立为行政案件开展工作。

6月19日,当事人余琦为不当言行道歉。据悉,其为现任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秘书长。
“我也意识到我的行为对所在国际组织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深感自责。真诚接受各方的批评,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余琦在视频中表示,向大家做出深刻的检讨,致以最深刻的歉意。
今年3月,一男子在浙江杭州万象城内公然打砸抢劫金店,被捕时还叫嚣称“我不是中国人”“我有外交豁免权”。加之余女士此前嚣张的态度,不得不让人联想:
到底什么是“外交豁免权”?余琦女士是否能享受?
“外交豁免权”=不负法律责任?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巫丹律师介绍,“外交豁免权”主要是为了保证外国外交代表及其家属正常活动的一种特殊权利和优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不可侵犯权、寓所和办公处所的不可侵犯权、司法管辖豁免、免税权、通讯自由等。外交代表如果是中国公民或者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仅就其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管辖豁免和不受侵犯。
因此,拥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当地法律法规,比如把车停在马路中间。视频中,余女士疑似试图与另一位男子驱车遛狗,这一行为如何看也不属于“执行公务”的范畴。
来看详细法条▼
一、什么是使馆车?
《外交车辆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交车辆,是指使馆和使馆人员为满足在华工作、生活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境或者在中国境内购买的,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发放外交车辆号牌的机动车辆。外交车辆分为使馆公用车辆和个人自用车辆。
第十三条 外交车辆驾驶人适用下列规定:
(一)外交车辆驾驶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有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处罚。在执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后,外交车辆驾驶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罚款或者接受其他处罚。如对处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外交车辆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其驾驶证,外交车辆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驾驶证。
(三)外交车辆驾驶人应当配合执法人员的例行酒精、毒品检测等。
(四)外交车辆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服从现场执法人员指挥,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如各方当事人一致申请调解的,执法人员应当进行调解。外交车辆驾驶人和所有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在离境前处理完毕。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将外交车辆及其驾驶人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及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外交部。
我国1975年加入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二十二条,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使馆交通工具可以违反交通法规,它们仍需遵守当地的交通规则和法规,如违反交通规则,执法人员同样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什么是“外交豁免权”?
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属于外交特权之一。这种权利是基于各国宪政及社会制度差异,为了保障和便利其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能够正常执行职务而赋予的特殊权利和优遇。外交豁免权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非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
三、“外交豁免权”的范围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外交豁免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司法管辖豁免: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这意味着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不会受到刑事追诉、民事起诉或行政制裁。
人身不可侵犯:外交代表的人身安全受到保护,不受逮捕或拘禁。驻在国的司法机关不能对外交代表进行诉讼程序、审判或执行处分。
财产和馆舍不可侵犯:外交代表的财产、使馆馆舍以及公文、档案和财产不受侵犯。驻在国人员不得进入使馆采取行动或实施法律程序。
通讯自由:来往公文不受侵犯,外交邮袋不受开拆或扣留,通讯自由得到保障。
免税和关税优惠:使馆舍免缴各种捐税,使馆公务用品入境免关税。外交代表的私人用品准予进口并免关税。
外交代表如果是中国公民或者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仅就其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管辖豁免和不受侵犯。
四、“外交豁免权”=不负法律责任?
《外交车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只有使馆和使馆人员才能办理外交车辆相关手续,对于本案涉及到的国际组织是否有权申请使馆号牌的车辆,没有查到相关规定。
但即使国际组织可以申请使馆号牌的车辆,驾驶人员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至于外交豁免权,如果涉事人员是中国公民或者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仅就其执行公务的行为才享有豁免。
外交豁免权并不是免死金牌
2016年2月一个凌晨,辽宁丹东发生一起朝鲜驻华领事官员驾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事故,造成出租车司机及车上1名乘客不幸身亡。当地交管部门及时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朝领事官员对中方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
2016年6月,一女子驾车在三元东桥下直行,被一左转车剐蹭,对方不交涉想强行离开,她下车试图阻拦时被拖拽数十米,扑倒在车流中,严重受伤,对方却扬长而去。经警方调查,肇事方是美国驻华使馆一位副武官的夫人,后通过保险、直接赔付等方式,对受害方的身体伤害、车辆损失进行适当赔偿。肇事人后飞离北京,暂返美国,后续保险赔偿等事宜,由使馆安全官等工作人员跟进。
根据1964年生效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官家属也被纳入外交代表范畴,而外交代表对接受国刑事管辖享有豁免,同时对接受国民事及行政管辖亦享有豁免。对外交代表来说,外交豁免权既是一种特权,也代表着一种使命和责任。即使在接受国处理私人事务时遇到纠纷,也需依法行事。
“我也意识到我的行为对所在国际组织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深感自责。真诚接受各方的批评,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余琦在视频中表示,向大家做出深刻的检讨,致以最深刻的歉意。
今年3月,一男子在浙江杭州万象城内公然打砸抢劫金店,被捕时还叫嚣称“我不是中国人”“我有外交豁免权”。加之余女士此前嚣张的态度,不得不让人联想:
到底什么是“外交豁免权”?余琦女士是否能享受?
“外交豁免权”=不负法律责任?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巫丹律师介绍,“外交豁免权”主要是为了保证外国外交代表及其家属正常活动的一种特殊权利和优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不可侵犯权、寓所和办公处所的不可侵犯权、司法管辖豁免、免税权、通讯自由等。外交代表如果是中国公民或者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仅就其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管辖豁免和不受侵犯。
因此,拥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当地法律法规,比如把车停在马路中间。视频中,余女士疑似试图与另一位男子驱车遛狗,这一行为如何看也不属于“执行公务”的范畴。
来看详细法条▼
一、什么是使馆车?
《外交车辆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交车辆,是指使馆和使馆人员为满足在华工作、生活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境或者在中国境内购买的,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发放外交车辆号牌的机动车辆。外交车辆分为使馆公用车辆和个人自用车辆。
第十三条 外交车辆驾驶人适用下列规定:
(一)外交车辆驾驶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有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处罚。在执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后,外交车辆驾驶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罚款或者接受其他处罚。如对处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外交车辆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其驾驶证,外交车辆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驾驶证。
(三)外交车辆驾驶人应当配合执法人员的例行酒精、毒品检测等。
(四)外交车辆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服从现场执法人员指挥,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如各方当事人一致申请调解的,执法人员应当进行调解。外交车辆驾驶人和所有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在离境前处理完毕。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将外交车辆及其驾驶人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及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外交部。
我国1975年加入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二十二条,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使馆交通工具可以违反交通法规,它们仍需遵守当地的交通规则和法规,如违反交通规则,执法人员同样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什么是“外交豁免权”?
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属于外交特权之一。这种权利是基于各国宪政及社会制度差异,为了保障和便利其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能够正常执行职务而赋予的特殊权利和优遇。外交豁免权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非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
三、“外交豁免权”的范围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外交豁免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司法管辖豁免: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这意味着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不会受到刑事追诉、民事起诉或行政制裁。
人身不可侵犯:外交代表的人身安全受到保护,不受逮捕或拘禁。驻在国的司法机关不能对外交代表进行诉讼程序、审判或执行处分。
财产和馆舍不可侵犯:外交代表的财产、使馆馆舍以及公文、档案和财产不受侵犯。驻在国人员不得进入使馆采取行动或实施法律程序。
通讯自由:来往公文不受侵犯,外交邮袋不受开拆或扣留,通讯自由得到保障。
免税和关税优惠:使馆舍免缴各种捐税,使馆公务用品入境免关税。外交代表的私人用品准予进口并免关税。
外交代表如果是中国公民或者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仅就其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管辖豁免和不受侵犯。
四、“外交豁免权”=不负法律责任?
《外交车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只有使馆和使馆人员才能办理外交车辆相关手续,对于本案涉及到的国际组织是否有权申请使馆号牌的车辆,没有查到相关规定。
但即使国际组织可以申请使馆号牌的车辆,驾驶人员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至于外交豁免权,如果涉事人员是中国公民或者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仅就其执行公务的行为才享有豁免。
外交豁免权并不是免死金牌
2016年2月一个凌晨,辽宁丹东发生一起朝鲜驻华领事官员驾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事故,造成出租车司机及车上1名乘客不幸身亡。当地交管部门及时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朝领事官员对中方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
2016年6月,一女子驾车在三元东桥下直行,被一左转车剐蹭,对方不交涉想强行离开,她下车试图阻拦时被拖拽数十米,扑倒在车流中,严重受伤,对方却扬长而去。经警方调查,肇事方是美国驻华使馆一位副武官的夫人,后通过保险、直接赔付等方式,对受害方的身体伤害、车辆损失进行适当赔偿。肇事人后飞离北京,暂返美国,后续保险赔偿等事宜,由使馆安全官等工作人员跟进。
根据1964年生效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官家属也被纳入外交代表范畴,而外交代表对接受国刑事管辖享有豁免,同时对接受国民事及行政管辖亦享有豁免。对外交代表来说,外交豁免权既是一种特权,也代表着一种使命和责任。即使在接受国处理私人事务时遇到纠纷,也需依法行事。

巫丹律师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律协生态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专业研究生,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批法律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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