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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政佳人解读“婚姻保卫战”12条细节

发布时间:2024-03-11
       1. 男方以恋爱为了结婚,分手后要求返回恋爱期间花费如何处理
       陈丹丹律师:
       一般来说,恋爱期间的花费属于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日常开销,是不予返还的,但是如果存在大额经济往来,如购房款、购车款等,则可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可以主张返还。
       2. 结婚不成彩礼是否要返还
       姜娟娟律师:
       男方根据习俗给女方送彩礼,目的是为了结婚,如果最后未能成功结婚,女方收取的彩礼需要返还。此外,虽然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且离婚了,男方同样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最后,如果彩礼过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 如何处理婚前购房争议
       实习律师 周可:
       首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若双方有明确协议,则按协议执行。
       其次,若没有约定,主要依据购买车子、房子时,付款财产的来源判断。如果付款财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若有足够证据能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一般属于购买方,但具体情况也可能会受实际情况影响;如果是婚后父母给夫妻购买的,父母并没有明确约定是赠与其自己的子女的,房子、车子一般属于共同所有,具体要看父母出资购房时的约定来判断。
       可见,婚后购买的房子、车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综合考虑夫妻间的协议、是否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父母赠与等因素具体结合案情来判断。
       4. 婚前的个人债务是否会被隐瞒到婚后变成共同债务
       姜娟娟律师:
       一方隐瞒婚前债务,不用担心,婚前债务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则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虽然不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婚姻期间的收入需用于清偿个人负债,也会严重影响婚后生活。
       5. 婚检是必须程序嘛?若遇到男方隐瞒重大疾病如何处理
       颜宏宇律师:
       在中国,婚检不是强制性的法定程序,但它被提倡作为婚姻准备的一部分,以了解双方的健康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了自己的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若发现男方隐瞒重大疾病,女方可以在法定时限内申请撤销婚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如何查询男方婚前是否存在其他婚姻
       汪珏律师:
       查询方法简单便捷,用男方手机打开他的支付宝,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击进入,登录后找到“我的证照”中的“添加证照”,选择“结婚证”。如男方已经结婚,会弹出授权关联界面和结婚证证件信息,如男方未婚,会显示无可供关联证件。离婚证使用该方法同样可查询。
       7. 如何选择结婚登记地
       张盼律师:
       结婚登记地必须要选择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任意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地方的民政局。
       8. 结婚登记需准备哪些资料
       张盼律师:
       (1)双方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户口簿需要“最新的”原件,同时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
       (2)登记照片。3张两人的合照,要求是双方近期两寸半身免冠合照,并且要露出眉毛和耳朵。
       (3)若一方为再婚者,还需携带离婚证或者由法院判决的离婚关系证明。
       (4)若一方为现役军人,还需携带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携带港澳台通行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外国公民需携带本人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9. 婚内女方能否请求分割夫妻财产
       汪珏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因此,如果男方出现以上情况,即便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女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0. 婚后女方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王艳芳律师:
       遭遇家庭暴力时,不要害怕寻求帮助,可以拨打110报警,也可求助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受到伤害时应及时就医,注意收集证据,积极寻求亲友和社会的支持。面临现实危险时,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1. 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张雨溪律师: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夫妻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忠诚协议,比如约定在某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时,出轨一方净身出户或丧失子女抚养权等。关于夫妻间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但该忠诚协议应由夫妻双方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因此忠诚协议不能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直接依据,但在离婚案件中,本着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原则,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酌情予以照顾。
       12. 婚后老公是否有义务赡养女方父母
       张雨溪律师:
       我国法律规定老年人的法定赡养人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在特定情形下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结婚之后,女方配偶(女婿)/男方配偶(儿媳)作为法定赡养人的配偶,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围,但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因此,女婿/儿媳对于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应当协助配合,如拒不协助配合,比如出现不同意给付医疗费等严重影响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赡养人可依据《民法典》第1066条,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以此保障赡养人充分履行赡养义务。


陈丹丹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办公室负责人,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玄武区律师行业妇联副主席、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校外特聘讲师。
       陈丹丹律师曾获得“南京市优秀女律师”“玄武区优秀律师”“南京市最佳民商事诉讼业务大奖”以及 2021年度南京市律师行业“巾帼岗位明星”、江苏省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

王艳芳律师
       中共党员,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三法刑辩中心成员,现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辩论团部长,南京江北新区妇联执行委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理事等职务。曾获第二届华东六省一市律师辩论赛团体二等奖、个人三等奖,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2020-2022年度优秀刑事律师”“2019年度优秀刑事辩护业务奖”,江北新区“优秀律师”等荣誉。

姜娟娟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玄武区“十佳公益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与强制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参与多起重大破产案件的处理。专业领域:企业重整、清算、民商事诉讼。

张盼律师
       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018年进入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律师协会跨境贸易委员会委员。擅长民商法、劳动法、金融、公司法的研究,企业服务、破产改制等业务。

颜宏宇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人工智能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获南京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行业奉献优秀奖、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职业技能大赛法律文书比赛三等奖、南京市2019年度优秀证券期货基金业务律师、南京市玄武区2019年度十佳公益律师。

汪珏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政府行政合规、企业合规,民商事诉讼案件、仲裁案件争议解决,劳动用工,专项及常年法律顾问等业务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分析处理民商事案件、企业法律事务等。

张雨溪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民商法学硕士,曾担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助理,主要致力于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民商事纠纷的处理。

周可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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