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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解读︱司法解释修改前,江苏能动检察妥处“鹦鹉案”

发布时间:2022-05-10
       前不久,《法治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江苏能动检察妥处“鹦鹉案” 为司法解释完善提供案例样本》,江苏三级检察院2021年在办理王某等3人非法交易费氏牡丹鹦鹉案过程中,能动司法,对原本可能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认为江苏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中,综合考量法理情,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司空见惯的寻常生意居然会造成匪夷所思的法律后果,河南商丘鹦鹉养殖户王某以每对25元的价格将30只费氏鹦鹉销售给了当地鸟店,根据2000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交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定罪量刑上未区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与野外种群,非法交易10只费氏鹦鹉,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某实际卖出30只费氏鹦鹉价值不足400元,获利更是微乎其微,如果最终被判重刑,显然对于离异后带着一个患病女儿生活的王某来说,是一场灾难,也与社会大众朴素的正义观不符。
       当司法认定的结果明显违背常识、背离朴素正义观,应当回头审视司法认定自身,而不是以一句“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来逃避责任、回避问题,却让当事人承受灭顶之灾。遗憾的是,实践中后者是大多数。
       本案的王某是幸运的,在天人交战之际,司法文件开了一条缝。
       2020年12月18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规定,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罚时,应当从涉案动物是否系人工繁育、物种的濒危程度等八个方面,综合评估案件社会危害性,作出妥当处理,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经过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多次调研、听证,最终由省检察院召开开放式检委会,与会江苏省检察院14名检委会委员以及列席会议的专家、代表委员等一致同意对王某等3人法定不起诉。
       2022年4月,两高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涉案动物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和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对所涉案件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这确实是一次难得的“突围”,在司法解释修改之前,没有机械司法,充分运用司法文件的原则性规定,通过严格的程序保障,在个案中依法出罪,实现了实质正义。
       法律适用的稳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性之间永远存在着矛盾,即使出现了机械司法严重背离朴素正义观的情况,也不可能立即修改法律、司法解释,矛盾只能依靠能动司法、能动检察来解决。而在立法、司法解释修改之前,两高往往会通过司法指导文件的形式作出一些原则性修正,例如涉枪案件“应综合考虑案件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对于不同层级、不同环节的涉案人员,应当在整个犯罪团伙、犯罪链条中全面甄别和评估其层级地位及作用大小,准确定性、科学量刑,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鉴于网络云盘的特点,不应单纯考虑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数量,还应充分考虑传播范围、违法所得、行为人一贯表现以及淫秽电子信息、传播对象是否涉及未成年人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恰当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应当考虑植物的珍贵程度、移栽目的、移栽手段、移栽数量、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程度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等等。这些原则性规定都是为了修正机械司法对朴素正义观的冲击、伤害,为了保障个案的处理的是实质正义,为了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民众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但是原则性规定毕竟不是法律、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直接适用现行的哪怕是不合时宜的司法解释,也许对司法人员而言是最安全的。在2019年8月《药品管理法》修改之后,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改之前,仍有许多销售“仿制抗癌药”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量刑在五年以上。如果在这些案件的处理上能够像本案这样审慎而担当,也许能够避免许多家庭的悲剧。
       希望江苏检察机关的这次“突围”能够从弥足珍贵变为“稀松平常”,我们办的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
 
杨冬律师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派驻江北新区分所)、三法刑辩中心主任
江苏东台人,江苏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政协南京市委员会委员,曾获得南京市十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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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法刑辩中心成立于2017年,是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内设的刑事案件办理与刑事法学研究为一体的专业化刑辩机构,中心现有专业刑事律师十余名。三法刑辩中心秉承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理念,坚持专业化、团队化、规范化的工作准则,坚持统一的办案标准,统一的团队分工,统一的工作流程,高效专业的办理各类刑事辩护、刑事代理、申诉控告、刑事合规、刑事风险防控等案件与项目。
       多年来,三法刑辩中心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不起诉、撤案案件和众多罪轻辩护案件。诸多案例被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等权威司法刊物。
       三法刑辩中心,用有温度的专业服务,守护您的生命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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