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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普法 | 男子晒与两位“爱妻”婚纱照,竟然还不算重婚罪?
近日,江苏江阴一男子在朋友圈晒出与两位“爱妻”举行婚礼的照片,据截图显示,其中一条朋友圈写道“本人杨某兹定于2022年2月22日22点,与两位爱妻举行结婚典礼,地点在老娘舅大酒店百合厅(人民路11号),我们恭候您和家人的到来。”另一条朋友圈写道:“从此以后,一屋三人……以后就是仨口子了。”这两条朋友圈的配图中,有一名穿西装男子与两名穿婚纱女子的合影。
这两张截图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质疑,“三个人要是同居很久了,有人举报他的话,会判他重婚罪。”

警方通报

巫丹律师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三法刑辩中心成员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专业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批法律实习生。
三法刑辩中心
这两张截图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质疑,“三个人要是同居很久了,有人举报他的话,会判他重婚罪。”

警方通报
江阴市公安局于2月25日发出通报:经查,当事人杨某为博取眼球,在网络平台发布了杨某夫妻和妻子闺蜜3人合拍的多张照片,并编造“与两位爱妻举行结婚典礼”等虚假言论,在网上传播后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江阴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杨某处以治安处罚。

虽然此事是一场闹剧,但《民法典》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任何人不得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禁止任何形式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配偶关系。此外还规定了对应的禁止性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近亲属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可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为了保护在婚姻制度中的无过错方,《民法典》还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还有权因此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巫丹:官方通报里并未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重婚”。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假设杨某构成重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所规定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要是有配偶而又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
杨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与两位爱妻举行结婚典礼”的行为造成了社会负面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发表言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
任何人不得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禁止任何形式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配偶关系。此外还规定了对应的禁止性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近亲属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可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为了保护在婚姻制度中的无过错方,《民法典》还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还有权因此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巫丹:官方通报里并未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重婚”。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假设杨某构成重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所规定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要是有配偶而又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
杨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与两位爱妻举行结婚典礼”的行为造成了社会负面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发表言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

巫丹律师
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三法刑辩中心成员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专业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批法律实习生。
三法刑辩中心
三法刑辩中心成立于2017年,是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内设的刑事案件办理与刑事法学研究为一体的专业化刑辩机构,中心现有专业刑事律师十余名。三法刑辩中心秉承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理念,坚持专业化、团队化、规范化的工作准则,坚持统一的办案标准,统一的团队分工,统一的工作流程,高效专业的办理各类刑事辩护、刑事代理、申诉控告、刑事合规、刑事风险防控等案件与项目。
多年来,三法刑辩中心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不起诉、撤案案件和众多罪轻辩护案件。诸多案例被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等权威司法刊物。三法刑辩中心,用有温度的专业服务,守护您的生命与自由!
多年来,三法刑辩中心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不起诉、撤案案件和众多罪轻辩护案件。诸多案例被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等权威司法刊物。三法刑辩中心,用有温度的专业服务,守护您的生命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