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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与南林马院合作签约暨社会实践导师聘任仪式成功举行
7月14日上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与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合作签约暨社会实践导师聘任仪式在南京林业大学举行。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孙建华,副院长牛庆燕,法律系主任朱小静,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和平,高级合伙人朱昊,青委会主任金雅出席仪式。



孙建华院长与王和平律师签署合作协议
会上,双方就法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本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合作正式拉开序幕,双方将以此为契机,从专业学术等方面不断加大合作,通过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校所合作模式,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实现高校与律所共建共享、合作共赢。
孙建华院长与王和平律师共同揭牌


牛庆燕副院长为王和平、朱昊、金雅三位律师颁发“社会实践导师”聘书
长期以来,三法所始终注重与高校之间的合作,此前已先后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等建立合作关系。今后,三法所将切实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探索、创新具体有效的校所合作方式,持续为高校学生搭建合适的社会实践平台,为培养更多具有扎实专业理论知识及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