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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顺利通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备案工作
2020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2020年第52号公告《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开始实施。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
在上述规定出台后,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积极办理备案手续。
2021年1月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律师事务所备案”栏目的公示名单,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的备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可以为相关证券活动提供证券法务服务业务,制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坚持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坚信:在顺利通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之后,本所将会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相关证券业务的法律服务,成为客户发展道路上的忠实合作伙伴。
在上述规定出台后,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积极办理备案手续。

2021年1月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律师事务所备案”栏目的公示名单,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的备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可以为相关证券活动提供证券法务服务业务,制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坚持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坚信:在顺利通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之后,本所将会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相关证券业务的法律服务,成为客户发展道路上的忠实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