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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所援藏律师李全成功调解林周县法院第一起调解协议确认案件

发布时间:2020-08-14

    案件简介:

    四川遂宁市射洪县成某与高某自2018年4月起在拉萨市林周县合伙经营汽修店。

    2020年7月18日,高某突发疾病,于2020年7月22日不幸去世。高某未婚无子女,仅有69岁老父亲高某某一人在世。

    高某去世后,死者父亲高某某来到林周县,与成某就高某去世后财产继承发生纠纷。

    双方7月27日来到林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当天是司法部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江苏三法所李全律师援藏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李全律师接待了双方,对双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天即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了消除双方对调解协议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顾虑,第二天,李全律师带领双方来到林周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林周县法院经严格审查,出具了(2020)藏0121民特1号裁定书,确认了该调解协议的合法和有效。

    取得民事裁定书后,当天下午,高某某即乘坐航班回到老家,此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李全律师负责的工作态度、专业的工作能力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赞扬,7月30日,本案当事人成某更是带着印有“秉公执法、维权解忧、作风严实、廉洁高效”的锦旗来到拉萨市林周县司法局,亲手赠送给李全律师,以感谢他认真、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感谢李全律师迅速帮助她们解决了实际困难。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全积极响应司法部号召,主动报名参加“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远赴西藏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7月22日早上,当他来到机场离开南京,远赴西藏之时,他坚定的说道:“海拔高,援藏律师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应该更高!”。正是带着这样的信念,短短6天的时间,他便用自己的行动成功调解林周县法院第一起调解协议确认案件,充分发挥了律师职能作用,展现了南京律师的良好形象和三法人的无私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