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25-58599060
邮 编
210012
025-58599060
邮 编
210012
王和平、杨博炜律师“新公司法专题讲座”东南集团开讲
7月8日,受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邀请,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公司法业务部主任王和平律师、杨博伟律师、俞曾莹律师等一行来到集团总部,就新《公司法》热点问题举行首期专题讲座。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注册资金50亿,为南京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统筹整合南京市河西新城、南部新城、仙林新城和麒麟科创园四大功能片区建设、发展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负责承担上述各功能区重大项目投资、产业转型升级载体建设、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以及资产运营管理的职责。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作为东南国资投资集团常年法律顾问,为此次讲座做了充足准备。主讲人杨博炜律师,南京市律协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协行政法业务委员会秘书长,以其深厚的公司法理论为基础,围绕新《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这一主题,旁征博引,梳理公司法修改过程、详述注册资本认缴制度、讲解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取消带来的问题,敏锐的指出新法修改对外商企业的影响。杨律师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博得现场阵阵掌声。主讲人王和平律师,南京市律协行政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南京市律协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就公司法实务案例进行第二讲。王律师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知识储备,他结合顾问单位特点,就瑕疵股权出让的责任承担、股权分红以及公司担保问题三个方面,引经据典,列举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多个经典案例,引领与会人员交流意见、碰撞思想。与此次讲座同行的还有“三法律师奖学金”获得者,南京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孙长瑜同学,她全程参与此次实践学习。据悉,三法所与南京师范大学成立研究生工作站以来,先后吸纳二十余名优秀学生进所实习,三法所将持续、不定期的为莘莘学子提供优质、全方位的实践机会。

此次专题讲座展现了三法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厚的办案经验以及出众的口才,听众互动频繁、反响热烈,两位律师各具风格的讲座结束后,获得与会东南国资投资集团领导干部一致认可与好评,首期专题讲座圆满成功。今后,三法所仍将定期为各顾问单位提供主题多样的精彩法律讲座。
作者:俞曾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