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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所孙勇主任参加“南京虐童案”听证并接受央视采访
备受全国瞩目的“南京虐童案”事件持续发酵,16日下午,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就备受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社会学、心理学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和民政、教育、妇联、团委、学校、社区相关人员以及辩护律师等共18人应邀参加了此次听证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律师作为江苏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综合媒体报道,据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受害儿童的生母系表姐妹关系。2013年6月,李某某在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受害儿童带至南京的家中进行抚养。2014年6月以来,李某某因为教育问题对受害儿童有过打骂行为。2015年3月31日晚,李某某再次因学习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受害儿童身体,造成其体表分布较广泛的挫伤。经鉴定,受害儿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李某某辩护律师在听证会上宣读了李某某的致歉信。
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律师在听证会上表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事出有因,事后后悔,孩子的亲生父母也给予了谅解,处理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案件要慎重。与会的法学专家也表示,逮捕是保障刑事诉讼过程顺利进行的手段,适用逮捕措施应该从是否有妨碍诉讼的行为角度考虑,整个案件的处理一定要从对小孩最有利的角度来考虑。但与会的一位社会学专家则表示,从警示、教育社会公众的角度出发,该案应该从严处理。参会的教育、民政等部门分别从各自职能角度出发,表示一定会尽最大努力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并建议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来处理。综合听证会的各方意见,绝大多数与会人员倾向于不适宜适用采取逮捕措施。浦口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综合此次听证会各方意见,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会后,孙勇主任接受央视新闻频道记者采访,向全国观众分析了案情以及此案接下来的可能走向。
编辑:孙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