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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平律师被聘为省公安厅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发布时间:2015-04-12
 
 
        昨日,江苏省公安厅正式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王和平律师作为13名省内外知名法律专家之一,被江苏省公安厅聘任为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陈逸中出席聘任仪式并为非常任委员们颁发聘书。
       综合媒体报道:据省公安厅行政复议委员会首任主任、副厅长吴跃章介绍,公安行政复议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公安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今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一季度,全省公安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9.6%,已表现出迅猛增长的态势。预计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增长幅度将会更大。为主动适应对新形势,省公安厅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省公安厅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12个警种部门负责人担任常任委员,同时聘任13位省内外知名法律专家担任非常任委员,发挥他们既精通法学理论又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优势,指导规范全省公安行政复议工作。
       吴跃章说,行政复议作为一种中立的第三方介入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公正性是衡量它的核心价值,而实现公正性就必须确保独立性和专业性,专家学者和执业律师参与是专业保障、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同时,外部力量参与对重大、疑难复杂和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研究并提出法律适用意见,将使案件审理过程和决策判断更加科学、权威、透明、专业。弱化部门利益干扰,改变行政复议机关关门办案、程序封闭等做法,具有更强的监督纠错功能,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公信力。这对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省公安厅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负责咨询研究全省公安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咨询会办全省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协助开展涉警涉诉舆情法律引导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全省公安行政复议工作培训宣传;依法维护全省公安机关及民警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实体化运行的办公室,由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附:江苏省公安厅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组成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凡: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太高: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和平: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叶必丰: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文科建设处处长
刘  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李  晨: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张亦军:省司法厅副厅长
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周佑勇: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社科处处长
周连勇: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席  超: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顾汉萍: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高建新: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编辑:孙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