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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三法名家讲坛”隆重开讲

发布时间:2015-04-0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更好地帮助广大律师准确领会《解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帮助律师准确把握《解释》在法律实务中的掌握运用,4月2日,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在泽天酒店举办首届“三法名家讲坛”。此次讲坛有幸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起草专家小组成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李浩教授作专题讲座。
        本次“三法名家讲坛”由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王和平律师主持,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以及慕名而来的南京司法界同行近百人参加了讲坛。王和平律师在讲坛开幕时介绍,《解释》共23章,552条,6万余字,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参加起草的部门最多、参加起草的人员最多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是内容最为丰富、十分重要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适用最为广泛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修改后民事诉讼法顺利实施的重大举措。李浩教授作为起草《解释》的专家组成员,他对《解释》的诠释,将对相关理论研究及法律实务有着指导意义。
        李浩教授以《民诉法司法解释中的证据问题》为题目进行讲座,以《解释》中关于证据问题的举证责任、证明责任、举证证明责任,证明责任之分配,证明标准与举证期限四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进行介绍。李浩教授对《解释》证据问题的阐释和讲解,内容权威、引经据典、博古通今、视野宽阔,既有宏观理论上的阐述与架构,又有具体案例上的分析与指导,使得在场聆听受众获益匪浅。授课结束后,在场律师们普遍表示,“三法名家讲坛”此次能恭请到李浩教授为大家授业,对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很大的帮助,对日后法律实务中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为提高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法所将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举办高层次的论坛、讲座,本次关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讲座拉开了“三法名家讲坛”活动的序幕。

 
编辑:孙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