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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民法典》普法宣讲进社区

发布时间:2020-07-20
    7月17日上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赴江苏省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农科院社区进行《民法典》“新规定、新制度”宣传讲座。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全、执业律师李珊珊为此次讲座主讲人员。江苏省农科院社区书记、江苏省农科院后勤处社区服务部部长兼物业公司总经理唐春红进行了热情接待。后勤处党支部、离退休处党支部和社区党支部党员们参加此次讲座,带头学法普法。
    在此次宣讲活动中,李全律师、李珊珊律师对《民法典》中关于继承、婚姻、侵权责任三方面的新规定进行了细致解读。
    李全律师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的新规定如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说。
    对于《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李珊珊律师立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缩小婚姻无效范围、扩大家务补偿请求权范围、新增“婚姻冷静期”三点新规定进行了专业的解读分析。随后,为更好利用法律知识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李律师列举了七条关于婚姻家庭的现实常见法律问题,并通过此次《民法典》的新规定给出了解答。例如: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婚后发现,能请求离婚吗?然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给出了民法典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从婚姻无效的情形剔除,决定权交予配偶,只需告知即可的解答。对于其他六个问题,李律师也一一进行了细致的解答说明。
    接着,李全律师又对民法典中有关继承的新规定进行了解读,对公证遗嘱的效力、法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制度、抚养人的范围、意定监护制度五个方面的新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解说,引用实际案例以及自身经历帮助在场人员进行理解,真正做到了以案说法。
    会议的最后,是座谈、提问与交流环节,针对在场人员提出的实际问题,李全律师和李珊珊律师进行了针对性解答。此次“新规定,新制度”宣传讲座通过对《民法典》中继承、婚姻、侵权责任三方面的新规定的解读,帮助社区参会党支部及党员更好了解到了权威法律规定,有利于在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进行学法普法工作。江苏三法律师事务也将不断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活动,帮助更多社区了解新规定、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