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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调解又结硕果!三法律师一周调结两起案件

发布时间:2020-06-30

    6月29日下午,某科技公司诉某环保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民商事调解中心朱军律师主持下,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玄武法院现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当场出具调解书。这是继本月23日江苏首例律师主持特邀调解经司法确认案件后,三法律师成功调结的第二起案件,据悉该案系玄武法院诉中委托第一案。

    2017年4月,某科技公司与某环保公司曾签订《臭氧发生器系统购销合同》,总价款为205万元,在科技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后,环保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价款60万元,因多次协商未果,科技公司将环保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货款与违约金共计101万元。

    经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登记立案后,科技公司缴纳了近万元的诉讼费用,本案将与承办法官正在审理的其他近百件案件一起等待排期开庭。考虑到虽然本案标的较大,但双方对事实争议不大,双方主要的矛盾焦点大致聚集在违约金的数额以及履行期限上,且玄武法院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特邀调解机制建设,玄武法院委托了特邀调解组织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民商事调解中心对本案进行诉中调解。

    本案特邀调解组织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民商事调 解中心指派高级合伙人朱军作为此案的调解员,朱军律师现担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商会调解员、南京仲裁委的仲裁员、南京市律协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等社会职务,并且曾获得“南京市玄武区十佳律师”称号,长期致力于调解领域的法律实务及理论的研究,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

    他多次与双方公司代表联络,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耐心沟通。在当前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滑的背景下,全社会应当共担风险,中小企业主更应当遵循契约精神,讲究诚信,维护来之不易的信任。最终,在调解员朱军律师的努力下,科技公司放弃了41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双方就剩余价款和违约金的履行期限达成了协议。经联络,玄武法院当天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了调解书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均为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的专业、敬业,玄武法院多元解纷的便捷、高效点赞。

    健全特邀调解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解纷端口前移,非诉化解矛盾等方式,建立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多元解纷机制和便民利民、公正高效的现代诉讼服务体系。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审时度势,及时成立了民商事调解中心、等多个特邀调解组织,并积极与人民法院联系对接,主动承担特邀调解任务,一周内成功率先调结两起案件,分别涉及诉前委派调解及诉中委托调解,且均为玄武法院不同阶段的调解成功第一案,为全省律师参与特邀调解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

    江苏省人大代表、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表示,“三法律师在民商事调解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拓宽调解案件类型,加强行政争议领域案件的调解工作。要不断健全调解组织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高质高效的律师调解工作机制,做出三法特色,打造三法样板。要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和谐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诠释三法律师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