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25-58599060
邮 编
210012
新闻动态 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江苏省第一家破产法研究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2014-07-07

        2014年7月5日下午,江苏省第一家破产法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在南京师范大学举行成立仪式。来自省内多家高校、司法实务机构的2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成立仪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建立以及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破产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破产案件所涉及的程序远比普通诉讼案件要复杂的多,另一方面,破产法所涉及的实体法问题不仅涵盖一般实体法的问题,而且还涉及许多破产法中独特的实体问题。目前规范我国企业破产与重整的法律规范主要是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而破产案件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关系复杂、办案周期长、涉及利益主体众多等特点,使得立法的滞后、疏漏在实践领域中表现的更为明显,这也给法院审理破产案件以及破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人职责过程中带来了诸多困惑。因此对破产法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已经成为法律实务与法学研究机构的共识。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和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成立,依托江苏省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以及三法律师事务所在企业破产清算与重组方面丰富的实践资源,汇聚了省内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司法实务部门的知名专家与常年从事破产清算和重整的资深律师。中心将借助对破产法领域中重大理论问题以及实务操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实现对破产案件实务操作的指导,同时也将对我国的破产法立法、司法解释、地方司法政策的制定以及区域法治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